山东国家体育总局(山东省与国家体育总局)
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1、另外,可选设1-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,如乒乓球、武术等。第九条 凡承办全国大、中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的单位和地区,应当提出运动会设项方案,报主办单位审定后正式列入该项比赛的竞赛规程。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大型运动会档案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机关档案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运动会的实际情况,制订本办法。3、竞赛
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1、另外,可选设1-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,如乒乓球、武术等。第九条 凡承办全国大、中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的单位和地区,应当提出运动会设项方案,报主办单位审定后正式列入该项比赛的竞赛规程。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大型运动会档案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和《机关档案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运动会的实际情况,制订本办法。3、竞赛